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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离婚官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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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经济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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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: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
根据以上规定,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,不论父母有没有经济能力,都须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。
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子女的,如果对方有负担能力的,可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抚养费,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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